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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4-05-23 21:42:22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团市委,各市科协、教育局,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已经在我省成功举办了十三届。竞赛创办以来,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高校立德树人,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省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实际行动在山西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青春贡献,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山西省

教育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北大学

二、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竞赛严格按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执行。

三、参赛对象

1.凡在 2024 4 30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24 4 30 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 2024 4 30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创业计划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赛事安排

1.大赛类别

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两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2.赛程安排

大赛设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决赛。初赛(2024 4 月底前)。由各校按挑战杯章程有关规定举办本校的竞赛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择优推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参赛作品。复赛(2024 5 月中上旬)。根据各校项目推报情况,分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别进行省级复赛,省级评委会对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省级决赛。决赛(2024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省级评委会将通过决赛评审,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竞赛。

3.参赛项目名额分配

承办高校 30 /校;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20 /校;高职院校 15 /校。请各校按数额分配方案报送项目。(校赛参赛项目数达 1000 件以上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名额)

4.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奖项设置

五个组别的作品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报送作品总数的 10%20%60%。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报送作品数成正比例。省级评审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报送作品中的 35%左右进入终审决赛。

6.配套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竞赛的群众性、交流性、实践性,赛事期间拟举办系列配套活动,涵盖“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乡村振兴”创业实践赛、“秦原创”创新挑战赛等,具体配套活动另行通知。

7.激励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同等对待。获得国赛金奖、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若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所在学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对该导师予以倾斜。指导学生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教师,如获奖项目依托本人科技成果,鼓励所在学校认定为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国赛金奖项目排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通过加分或直聘等方式,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1.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之大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的鲜明导向贯穿始终,将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注重通过办赛引导大学生认识、了解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争当排头兵、生力军。

2.做好赛事组织,注重服务赋能。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将校赛组织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以开展竞赛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学校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机制和服务体系,引入多方资源为参赛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坚持育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的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3.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参与。积极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广泛借助各类媒体手段,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继续扩大赛事覆盖,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使“挑战杯”品牌在高校中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4.确保公平公正,稳步创新提升。把准公平公正的赛事生命线,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办赛宗旨,切实通过严谨专业的评审将优秀项目评选出来。推动赛事提质增效,精简流程和形式性内容,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东泽

电 话:0351-4068622

电子邮箱:xuexiaobu206@163.com

中北大学(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彩萍

电 话:0351-3922042

电子邮箱:NUCssta@163.com